艺术教育中心工作职能

艺术教育中心工作职能

艺术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我校开展美育工作的重要机构,负责全校普及艺术教育工作。中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不断建强面向人人的美育工作体系,完善课程教学、实践活动、校园文化、艺术展演“四位一体”的普及艺术教育推进机制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主要工作职能如下:

 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协同学校教务部门,做好我校美育课程规划,卓有成效地做好美育课程建设。始终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美育教学全过程,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行“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具体做好美育课程设置、内容遴选,并组织师资申报等。

    二、凸显学生在美育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内核打造高水平美育实践和艺术展演。以艺术人才发掘与培养为基础,培育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江南丝竹)建设、“戏曲走近大学生”、“梦想开始的地方” 新生美育第一课、文化艺术大讲堂等活动品牌,搭舞台、展才华,做美育思政、美育育人的践行者。

    三、健全美育管理体系,以艺术团建设为重点,以学生艺术联合会为抓手,美育资源融通,美育工作扎根学生。指导东吴艺术团(舞蹈团、民乐团、合唱团、戏剧团、朗诵团)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三个省级大学生艺术团的示范作用。指导学生艺术联合会开展好组织建设与美育服务工作,构建网络化的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机制,服务于加强新时代的学校美育工作。

四、强化社会服务功能,建立美育的志愿服务机制,开展美育浸润行动计划,打造“东吴艺工联盟”美育志愿服务品牌。探索高校为地方文化推进与繁荣提供各类艺术人才和智力支撑的新途径,实现学校美育和社会美育的融合,让学生成为美育工作的反哺者,深入参与到美育志愿服务活动中去。

五、学校重大艺术活动的策划、组织与实施。加强美术、艺术、科学、技术的相互促进,通过艺术活动的引领,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健全学生人格,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发布部门:艺术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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